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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松
- 编号:粤企20180903
- 单位: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职位:主任
- 学历:博士
社会职务:
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第七、八、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广州市天河区首届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
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及协会(商会)的法律顾问;
担任广东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广东省经济信息委员会、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广州市政府投资促进办公室、广州市政府政务中心、广州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广州市佛教协会、广州市海珠区政府经济发展局、封开县人民政府、潮州市人民政府等多家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
担任广日集团,广州立白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喜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正傲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德至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国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成信行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东奥迪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颐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士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羊城房地产公司、广州金汕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昊轩科技公司、广州种畜进出口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担任广东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广东省地产商会、广东省女企业家商会、广东省潮州商会、广东省工商联湘籍企业家商会等多家商会的法律顾问。
个人荣誉:
1、2007年度分别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业务成就奖”及“理论成果奖”两项殊荣;
2、2007年度在《广东律师》杂志上发表的《论物权人承担的作为义务》获全省论文评选一等奖;
3、2008年度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理论成果奖“单项殊荣;
4、2008年度在《广东律师》杂志第1期上发表的《不实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分析》及第5期发表的《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战略研究》分别获全省律师论文评选一等奖及二等奖;
5、2009年度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及“爱心公益奖”;
6、2010年再度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及“爱心公益奖”;
7、2010年度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业务委员会优秀主任;
8、2010年,林泰松律师在《广东律师》杂志上发表的《侵权法的机会损失规则研究》论文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一等奖;
9、2011年再度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业务委员会优秀主任;
10、2011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及“爱心公益奖”;
11、2013年度在广州天河区100多家律师所3000多位律师中唯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杰出人才" ;
12、2011年至201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13、2012年至2014年连续3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业务委员会优秀主任;
14、2012年至2016年连续5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及“爱心公益奖”;
15、2015年9月,被广东省经企联被授予“经济学家”称号;
16、2018年,为广东省经企联、广东企业家理事会理事;
17、2018年,获得“广东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18、2018年,获得“广东省诚信企业家”荣誉称号。
企业荣誉:
1、2000年,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2004-2005年度,因管理规范、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被广州市律师行业协会授予“规范管理奖”荣誉称号;
3、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网站评为“中国十大品牌律师事务所”;
4、2006年,成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企业破产管理人;
5、2007年,被广州市司法局评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
6、2009年,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单位;
7、2008年-2010年度,被广东省行业协会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8、2011年,律所《国信评论》刊物被广东省律协评为“全省律所刊物评比银质奖”;
9、2012年度,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
10、2012年-2015年度,连续四年被广州市律协授予“公益爱心奖”;
11、2013年,被广州市律协授予“维护社会稳定奖”;
12、2013年,律所《国信评论》刊物被广州市律协评为“全市律所刊物评比一等奖”;
13、2013年,成为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14、2013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
15、2014年,成为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16、2014年,被广东省律协授予“律师事务所VI项目评比综合设计一等奖”;
17、2014年,被广州市政府评定为“广州市总部企业”;
18、2016年,获广州市天河区区司法局颁发的“天河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获广州市司法局颁发的“党支部公益服务先进集体”;获广州市律协颁发的“公益爱心奖”;
19、2016年-2017年,被广东省国资委聘为“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服务机构”;
20、2017年度,广东省律协授予“2016一2017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被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广州分行等列入法律服务提供商名单;被广东省律协授予“2016一2017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获区司法局颁发的“天河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获天河区司法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1、2018年,被广东省经企联、广东企业家理事会授予“理事单位”;
22、2018年,获得“广东省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23、2018年,获得“广东省诚信企业”荣誉称号。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信所”)成立于1998年。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由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与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8月16日合并成立,系广州市总部企业,并设有河源、南沙、花都、深圳、汕头、江门、东莞、成都八家分所。此外,国信信扬所与香港麦家荣律师行分别在深圳前海自贸区、广州南沙自贸区共同设立了国信信扬麦家荣(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成为广东省名列前茅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形成了政府法律顾问、企业并购、改制、金融证券、基金、破产重整、房地产、酒店合同管理、复杂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等优势服务品牌。2000年被司法部授予 “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06年度被华尔街电讯网站评为“中国十大品牌律师所”,2008-2010年度被授予“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12—2013年度,连续两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2014年7月,被广州市政府部门评定为“广州市总部企业”; 2016年11月30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正式转制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国信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在获得当事人好评的同时,国信所近年来创收连创新高,2015、2016、2017连续三年创收过亿元并每年增长超过20%以上,综合实力位列广东律师行业前茅。
与此同时,国信所不忘初心,矢志不渝的履行社会责任,坚守“传承国法、信达天下”的宗旨,于2012年12月,成立“社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由43名律师组成),是广州律师界最早成立的社区服务中心,为天河区兴华街、凤凰街、沙东街、冼村街等五个街道30多个社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自1998年成立至今,国信信扬一直没有停止捐资助学和扶贫济困等慈善公益活动,2007年,正式成立“国信爱心基金会”,是广州律师行业第一个成立爱心基金的律师事务所。二十年来,国信所累计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慈善公益事业捐款超过500万元。
擅长领域
国信所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推行团队协作制度,各专业委员会在事务所的统一协调下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组建专门律师团队提供个性化服务。专业分工与团队协作并重,充分发挥了国信所作为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稳定、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国信所业务范围覆盖诉讼和非诉领域,目前核心业务如下:
◆公司法律顾问方面
国信所先后为1000多家公司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其中,大型知名企业客户包括:信达资产、东方资产、长城资产、粤财信托、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广东冠生土木、安信(尼日利亚)食品、东保利电业(深圳)、广东经济出版社、深圳中洲集团、中天城投集团、味之素(中国)广州分公司、珠江实业、立白集团、捷普电子(广州)、广东华侨信托、贝尔罗斯(广州)电子、南广传媒、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梅河高速、广新外贸、广州石化、粤电集团、中诚信、李宁(中国)体育、温氏集团、阳江港港务、粤电力、广东榕泰、青海华鼎、汉威电子、珠江钢琴、省广股份、好莱客、国义招标、广东省水电集团、迪森集团、奥林匹克酒店等。
◆企业资产重组及并购方面
国信所先后为数十家公司提供资产重组及并购法律服务,其中,大型知名企业客户包括:粤海集团及粤海投资有限公司重组、广东省电力厂网分离、韶钢集团重组、广州石化改制分流、梅州市政改制重组、温氏股份吸收合并大华农、广州南沙国际物流资产重组、汇景集团资产重组、慧视通讯重组、南海发展并购项目、粤电集团并购项目、珠海电厂三期合资谈判、粤赣高速股权转让、广惠高速股权转让、上风高科股权收购、云浮硫铁矿债转股、美的集团资产收购、美达锦纶资产收购、和记黄埔地产资产收购等。
◆金融证券业务方面
国信所先后为粤美的、粤高速、粤美雅、广东甘化、南海发展、燕京啤酒、五粮液、双环科技、特变电工、西宁特钢、穗恒运、风华高科、韶钢松山、粤电力、广东榕泰、宝龙汽车、御银科技、国统股份、潮宏基、省广股份、万和电气、汉威电子、长城集团、珠江钢琴、粤广弘、汤臣倍健、好莱客、好太太等几十家企业发行A股、B股、配股、股权分置改革、增发、发行可转债、公司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科龙电器、万家乐、粤宏远、公用科技、青海华鼎、佛塑股份、省广股份、汉威电子、广东榕泰、温氏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多项重组、收购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国义招标、创尔生物等四十多家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定向增发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国信达、东方、长城、华融、粤财等资产管理公司、广东省广晟、广业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多家外资银行、风险投资基金提供金融贷款风险控制、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投资项目策划、尽职调查、要约邀请、拍卖、专项诉讼、企业并购、资产重组、海外上市以及汕头市商业银行停业整顿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珠江基金、广发基金、广证基金、广信基金、南方基金、华信基金、广东铁路发展基金、广汽资本等多家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行、规范及股权投资等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国信所为多家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参与制订公司的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的股权激励方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私募股权及投资基金务方面
国信信扬在私募股权投资与投资基金这两个相对新兴的法律业务领域中保持领先优势。国信信扬有一支训练有素且对该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国信信扬律师曾为诸多国内外知名机构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也协助许多募资企业从初创、发展壮大直至上市。在实践中,我们可以为客户设计合理的基金设立框架及投资交易结构,以适应中国独特的法律法规环境。我们成功地为众多参与境内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及投资交易的客户提供了具有创新性的法律结构,并且获得了政府审批。
国信信扬在该领域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协助管理机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协助管理机构设计资金募集方案;为各类投资基金项目投资提供尽职调查、交易等综合法律服务协助投资基金进行投后管理;代表企业进行私募股权融资;协助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本土基金;协助投资基金通过并购、上市等方式退出项目;协助解决投资纠纷。
◆涉外法律业务方面
国信所为英国、法国、香港、澳门客户在华投资、融资以及改制上市;为粤海投资有限公司收购粤港供水(控股)有限公司权益之非常重大的收购及关联交易,以及理文造纸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理文手袋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分拆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日资企业味之素(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伊藤忠丸红钢铁有限公司、奥泰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明治乳业株式会社、吉田拉链(深圳)有限公司等著名的日资公司在华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律所荣誉
凭借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出色业绩,国信信扬几乎囊括了国内律师事务所可以获得的所有奖项。多年来,基于在各专业领域的杰出成绩,国信信扬在国际律师界、商界及政府部门获得广泛好评,并享有良好声誉:
2000年,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4--2005年度,因管理规范、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被广州市律师行业协会授予“规范管理奖”荣誉称号;
2006年度,被华尔街电讯网站评为“中国十大品牌律师事务所”;
2006年度,成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企业破产管理人;
2007年度,被广州市司法局评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单位;
2008年--2010年度,被广东省行业协会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度,律所《国信评论》刊物被广东省律协评为“全省律所刊物评比银质奖”;
2012年度,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
2012年--2015年度,连续四年被广州市律协授予“公益爱心奖”;
2013年度,被广州市律协授予“维护社会稳定奖”;
2013年度,律所《国信评论》刊物被广州市律协评为“全市律所刊物评比一等奖”;
2013年度,成为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2013年度,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
2014年度,成为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2014年度,被广东省律协授予“律师事务所VI项目评比综合设计一等奖”;
2014年度,被广州市政府评定为“广州市总部企业”;
2016年,获广州市天河区区司法局颁发的“天河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获广州市司法局颁发的“党支部公益服务先进集体”;获广州市律协颁发的“公益爱心奖”
2016年--2017年度,被广东省国资委聘为“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服务机构”。
2017年度,广东省律协授予“2016一2017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被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广州分行等列入法律服务提供商名单;被广东省律协授予“2016一2017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获区司法局颁发的“天河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获天河区司法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