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企联参加2018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活动
本刊讯 7月4日下午,由省工商联、省司法厅主办、广州市工商联承办的2018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讲活动(第一站)在广东大厦举行。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昆讲话宣布本次活动正式启动。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工作处处长吴小洪、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冬梅、省工商联法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韦华腾、省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团长、广东陈梁永钜律所合伙人陈锡康出席活动。活动由省工商联副秘书长潘丽珍主持,广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陈立致辞。
省委党校教授宋儒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雷斌分别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题授课。
省经企联副秘书长崔晓云、《广东企业家》采编部主任欧平萍参加了活动。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昆宣布本次活动正式启动
▲省委党校教授宋儒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雷斌